最近阿里巴巴上關于進口廢鋼的討論,十分熱鬧,許多商友反映進口廢鋼,進口廢鋼軌生意難做,談的多,成的幾乎沒有。本人知道一些國際廢鋼市場的內幕,在此,想給各位潑潑冷水,其實阿里巴巴上流傳的絕大多數國際廢鋼報盤,只是一個個騙局罷了。騙子的特征大致如下部分:
特征之一
交易金額巨大如1985年的溫州鋼材詐騙案金額為230萬美元,1993年衡水農行備用信用證詐騙案金額高達100億美元,1995年猖狂到極點的蔗糖詐騙案每筆金額都在400萬美元以上,1993年9月筆者接觸到的一筆備用信用證詐騙案金額高達1000萬美元(未遂)。這其中的道理很簡單:詐騙分子組織一次成功的詐騙不容易,金額大才值得冒風險行騙,一旦得手,他們就能得到豐厚的回報。
特征之二
運作程序更為復雜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今,幾乎所有的信用證詐騙案都同正常的國際貿易運作程序和國際結算支付程序相去甚遠,表現出業務操作上的煩瑣性和復雜性。僅以1994年至1995年間筆者先后接觸過的8家公司進口蔗糖開證申請為例,其操作程序通常是:①賣方提供形式發票等文件,說明供貨數量和價格;②買方簽署該形式發票,確認交易條件;③買方出具“不可撤銷公司訂單”(ICPO)并經其銀行連屬,或買方銀行出具“安慰信”(Comfort Letter)以茲證明買方的付款能力;5買賣雙方通過傳真確認合同內容;⑤賣方出示其銀行開立的“供貨證明”或經其律師簽字的“宣誓書”(affidavit),并提供有關副本單據;⑥買方銀行開出(備用)信用證預先通知書;⑦收到該通知書后,賣方銀行開出不可撤銷履約保函;⑧買方收到保函后,同賣方正式簽約并通過其銀行開出(備用)信用證。這8個程序完成后,才進入發“貨”備單、銀行議付、收取“貨”款的環節。這樣復雜的運作程序可以誘使買方逐漸增加對賣方的信任度,一步步地接近賣方設置好的陷阱。
特征之三
合同中的交易價格低于國際市場上同類商品的正常價格上世紀80年代的廣州煙草詐騙案,同印度賣方所簽合同中的香煙價格比當時國際市場價格低20美元至30美元;90年代中后期的蔗糖詐騙,“賣方”發盤中的報價比當時國際市場的蔗糖價格低20美元至50美元。
較低的價格是誘使買方簽約上當的誘餌,使買方在“感覺良好”的心態下慢慢地喪失了警惕性和防范能力,對利潤的期待代替了對交易文件的理性分析,許多國內的公司就是這樣陷入了騙局。
特征之四
交易條件中總有幾項“優惠”非常吸引人例如衡水案中,美國亞聯集團總裁梅直方在熟人的引見下來到農行衡水支行申請開證引資時,提出的優惠條件是:100億美元的備用信用證“只用于證明有關資金引入中國”,農行衡水支行對引進的資金“不還本、不付息、不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又如,在蔗糖詐騙案中,“賣方”提出的價格條件通常是CIF ASWP(世界任何安全港口CIF價)或CFR ASWP(世界任何安全港口成本加運費價)。做過國際貿易的人都知道,蔗糖是一種壟斷性極強的商品,買方和賣方通常都比較固定,真正的蔗糖出口商不可能在進入簽約階段時還允許他的蔗糖漂流到“世界任何安全港口”,除以寬松優惠之條件作誘餌行騙外,實在別無他意。
特征之五
如果是進口業務,進口的商品往往是大宗的炒作商品如果某種商品國內市場需求上升、國內外市場價差較大時,就容易成為炒作對象,也給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利用進口商求貨心切的心理,誘開信用證,偽造單據進行詐騙。值得注意的是,近20年來,被炒作的商品每個時期都有所不同。從上世紀80年代初到目前,被炒作的商品達二十幾種,平均每隔兩、三年就有一種,如80年代的化肥(Fertilizer)、膠合板(Plywood/Veneer Board)、凍鴨(Frozen Ducks)、萬寶路香煙(Marlboro Cigarette);90年代的鋼材(Steel)、蔗糖(Sugar)、石油(Petroleum)、食用油(Edible Oil)等等。
特征之六
在交易中制造神秘感如上世紀90年代的蔗糖詐騙,在經過一系列的復雜程序之后,“賣方”往往還要求同買方簽署一個“非規避非公開協議”(Non-circum vention Non-disclo-sure Agreement)。“賣方”這樣做的目的是使該筆交易不為他人所知,以利于其詐騙成功。